眼下正值農忙秋收時節,但宿遷市的多位農戶卻向江蘇新聞廣播新聞熱線025—84658888反映稱,自家農田裡的水稻禾苗大面積干枯、逝世,或是沒有結出稻穗,這一季節或许要顆粒無收了。經相關部門檢測后,農戶們認為,禾苗逝世的问题大多是之前播撒的肥料“有毒”。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近来,記者在宿遷市宿豫區關廟鎮平和村的稻田旁看到,收割機已經進入部分農田開始收割作業,金黃的稻穗長勢喜人。但是,包含乡民趙先生在內的多位農戶卻望著自家稻田發愁,禾苗枯黃萎縮,乃至出現大面積倒伏和逝世。
趙先生回憶說,本年6月禾苗移栽時,經熟人介紹,他和同村的其他農戶一起購買了一批肥料。但幾次播撒后,庄稼出現異常:“我們用他的肥料后,很多都是光長秧不長穗,并且很多還是死苗,還有倒伏。別人家沒用他的肥料,是正常的長勢,很明顯就長得不一樣。”

趙先生告訴記者,自家有8畝多稻田因而遭到影響,包含投入本钱、人工損失超過2萬元。發現問題后,農戶們已經向當地農業部門反映,並向警方報案。别的,農戶們還擔憂肥料或许給農田土壤帶來持續損害,影響接下來的收成。
“我們擔心下一季播種小麥受影響了,期望有關部門關注到老百姓地步沒有收成,能找到賣肥料的廠家,彌補我們一點損失”,趙先生表明。

外包裝信息顯示,這批肥料名為“螯合金銨”,生產廠家為青島科贏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宣傳稱能改进土壤,供给作物抗旱、抗病、抗倒伏等才能。
記者隨即聯系了肥料的生產廠家——青島科贏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情況,一位作业人員回應稱,該公司確實在生產“螯合金銨”肥料,但此前從未接到過相關投訴,也不存在產品質量問題,農戶應該找經銷商進行追問索賠:“我們正常做的這個肥料都沒有問題,我也不能說這便是我公司的東西。這個東西你從哪裡買的,你自己找經銷商去。”
隨后,記者還屡次嘗試電話聯系當時進村售賣肥料的經銷商,但到發稿前,對方始終沒有接通回應。

宿遷市宿豫區關廟鎮農村作业局負責人王正立表明,接到農戶反映問題后,已当即向宿豫區農業部門上報。農業技術人員實地檢測並出具報告,報告顯示——“苗期僵苗、死苗根本原因為基肥投入品產生有毒有害物質”。但關於該批肥料是否對往后農作物生長存在持續傷害,暫時無法断定。
别的,王正立還泄漏,由於農戶投保的農業保險是針對天然災害,而此次禾苗逝世是人為形成的事端,從方针講不屬於農業保險的范疇之內。“現在農業部門也在協調這工作,等於說從人性化的视点,能不能補貼一點”。

廣大農戶應該怎么購買定心有保证的農資產品?王正立告訴記者,農業部門調查發現,市面上類似的水稻肥料價格一般為一包100多元,而平和村農戶購買的這批“螯合金銨”肥降價了近一半。王正立建議,首要農戶應當摒棄貪小便宜的思维,散賣的肥料包裝上缺少商標或是相關鑒定字樣,應當找有資質的實體店鋪購買肥料。
此外,記者還聯系了宿遷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關廟派出所,相關經辦人員泄漏,警方已經進行立案處理,正在辦理當中,也建議相關農戶走法令訴訟途徑。

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東剖析認為,假如禾苗的逝世和肥料的运用確實証實存在因果關系,且該批肥料經檢驗不符合國家的相關標准,生產方的行為或许触及刑事責任:“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在金額超過5萬元的情況下,或许會構成銷售冒充偽劣產品罪,生產化肥的直接責任人有或许会被判處拘役或许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並處罰金”。
现在,相關農戶應當怎么維護個人權益?楊東律師建議,農戶報案后,應當積極供给相應的証據,証明禾苗受損與化肥存在關系。在公安或许有關部門介入后,也能够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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