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局发布2025年第13期通告,检出18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二小蔬菜水果经销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彦淖尔市新维利超市有限公司胜利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欧洲假日一亩田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赤峰市红山区盛浩鲜活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嘎鱼,孔雀石绿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等特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蔬菜中该类农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食用农药超标的食品,有极大几率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头痛等全身中毒症状。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来医治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 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过多摄入还可能会导致肝损害。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危害。
,分别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九田家烤肉店使用的杯子(自行消毒)中的大肠菌群与碗(自行消毒)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呼和浩特市区融久火锅店使用的碗与盘(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蒙古谭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谭记旺品分公司使用的碗、盘、杯(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锡林浩特市真珍豆浆房那达慕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与盘(自行消毒)中的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锡林浩特市康记好粥道饭店使用的圆盘、三角盘、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与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赤峰市松山区海贝尔石磨豆腐王饭店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蒙古蒙亮民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中度充气糖果),菌落总数与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起来更便捷、易溶解、稳定性高、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普遍的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作为一种非食用的合成化学物质,应控制人体的摄入。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是不是满足卫生要求。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允许超出10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控生产工艺流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中规定,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允许超出1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流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并且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序号被抽样公司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标识生产企业名标识生产企业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区锡林郭勒北路37号振华购物广场8层8-02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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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7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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